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工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服务经济,促进社会和谐,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地确立和推进全旗检察工作总体发展目标
按照年初旗委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旗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的要求,结合全旗检察工作实际,确立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四化’建设为着力点,以实施‘两法’和职务犯罪侦查为重点,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2013年全旗检察工作总体发展目标。在此基础上突出抓好“强化自侦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强化诉讼监督、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队伍素质、推进科技强检”六项重点工作。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上述各项任务目标全部实现,使全旗检察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为今后全旗检察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责
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34件37人,同比下降12.8%和37.3%,经审查批准逮捕21件21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3件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5件83人,同比下降7%和18.6%,经审查提起公诉53件64人(含上年积存和自侦案件4件1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6人,依法开展刑事和解4件4人。侦监、公诉部门认真贯彻新修改后刑诉法,积极创新法律监督机制,制定出台了《不捕案件被害人告知制度》和《审查逮捕案件量刑要素评估制度》;与旗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法律援助有关规定的暂行办法》,建立了援助律师库,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暂行办法》,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件1人,得到了自治区院的肯定。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预防和减少了犯罪发生。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9件32人,全部进行了初查。经查决定立案侦查4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件8人,渎职侵权犯罪1件5人,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察右后旗红格尔图35千伏输变电工程等3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开展预防工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机构,确定联席会议等制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咨询36次,对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4份。与察右后旗国税局和电力公司、信用联社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检企廉政共建活动20余次,效果良好。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侦监部门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件11人;公诉部门依法追诉漏罪9起,追诉漏犯4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2件次。审判监督对95%的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100%。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和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31件,案件线索明显上升,控申部门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单位。监所检察进一步强化对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的监督,先后出台了《刑事判决财产刑执行监督协作机制》、《实行案件诉讼流程跟踪制度》、《侦查监督、公诉和自侦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超期羁押投诉和纠正机制》等制度,使超期羁押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全年对监管机关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口头建议6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检察建议书12份,依法纠正法院判决刑期计算错误案件2件。民行部门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10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件,人民法院已判决支持。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9件,发出行政执法检察建议2份;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2件,立案审查2件。
三、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
我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深化教育培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评星定级”和公开践行承诺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院党总支被评为“全旗先进基层党组织”。二是以“察哈尔·检察讲堂”为平台,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理论的学习,深化教育培训;三是加大对新修改后的“两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学习培训力度,组织人员参加了5期上级院开展的专题业务理论培训学习,同时积极参与上级院开展的修改后刑诉法专线网上每日一题答题活动;组织各业务部门参加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13个批次35人,各项政治业务理论培训任务都能够按时完成;四是加强业务骨干人才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五是积极投入资金为干警订阅各类业务书籍200余册,为干警学习提供方便,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全面启动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机关规范高效运行。一是院党组抽组专人对全院的执法规范、执法办案和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归纳梳理,对应废止的规章制度及时废止,同时修改、制定了部分规章制度;二是案件管理办公室于去年7月经旗编委批准正式成立,建立了案管大厅,配齐了电脑、高速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从各部门抽调了3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于8月1日已正式开展工作,实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三是认真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院、市院下发的抽样检查评估标准进行自查、互查和复查,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遮丑、不护短,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查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在院专线网页上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一是院内组织开展了计算机基础知识、网上办公软件的培训学习,全体人员已具备了熟练打印文件、上网查阅、发电子邮件、网上办案等信息化应用技能;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计算机网络机房建设标准》,在机房原有的基础上将网络线路进行了全面整改,完善了计算机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三是进行了信息化设施的配套建设,增加机房硬件配备。全年新增了大批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屏蔽机柜等设备,切实保障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的顺利上线运行。
四、积极参加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深入推进检察职能向下延伸,强化派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一是派出检察室人员和办公设施已配齐,全面进入正常工作阶段,部分派出检察室主动配合控申部门对个别案件开展初核工作。二是各检察室人员定期到所在乡镇苏木开展接访工作,通过发放“便民服务卡”等形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三是利用派出检察室这一服务基层的平台和窗口,积极开展法律宣传,举行大型举报宣传活动2次,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和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所在乡镇苏木党委、政府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积极开展下基层帮扶活动。组织干警深入扶贫包扶点与村民进行座谈、调研,了解社情民意,与贫困群众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扶包扶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西山湾村委会新建党建活动阵地一处,捐款、捐物12000余元。
五、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旗委领导之下,适时向旗委汇报检察工作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取得领导和支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认真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做好人大、政协视察工作。开展了“突出地域特色、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努力打造执法为民检察院”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在开展大走访活动中,会同市院工作组邀请了全旗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并征求意见和建议。针对一起有影响的自侦案件开庭审理,会同人民法院邀请部分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大大促进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从而对我们的监督工作更加具体。
此外,办公室政务、机关事务管理、检委会、司法警察等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其中司法警察工作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在旗委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怀下,全旗检察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推动了检察事业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检察人员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旗检察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缺乏开拓创新、唯旗必夺的劲头;二是执行制度不严,个别干警还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三是对新修改后“两法”以及刑事诉讼规则学习不够,遇到新问题缺少相应的解决能力,干警的执法能力有待于提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旗委十三届四次全委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树立正确理念,形成争先创优氛围,增强履职能力,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创新发展,继续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和“形象素质建设年”活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全旗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彰显忠诚,狠抓思想政治建设
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建设和培育“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院和检察干警。在加强理念、能力、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以强学习提能力、转理念搞服务、建机制促创新,以全面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为契机,立足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二、履职尽责,狠抓检察业务建设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有效避免在执法办案环节出现上访问题。进一步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线索收集和评估,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时间,力争在办理优质案件方面实现“零突破”。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推进司法公正。
三、勤政廉政,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党、社会和人民群众。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落实已制定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常态化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四、有所作为,狠抓形象素质建设
以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形象素质建设年”活动,延伸和丰富活动的内涵和内容。深化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构建奋勇争先、唯旗必夺的良好氛围。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重点解决“庸、懒、散”、“蛮、横、硬”等问题,把治理这些问题作为形象素质建设的突破口,确保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五、提升质量,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
认真组织学习、运用新修改的“两法一规则”,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提高监督能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和完善一案三卡、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六、强化保障,狠抓检察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环节干部和一线办案人员对网络和计算机应用的学习培训,要求每名检察人员在上班后第一时间上网浏览最新内容,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按照“强力推进,强化使用”的要求,积极开展网上办公和高检院统一业务软件的应用。采取多种培训形式,突出在用中学、在学中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新的业绩,努力为全旗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