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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4-11-28  作者:安世杰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察右后旗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按照中政委和高检院部署, 相继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树形象、“形象素质建设年”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同部署、同安排,相互促进,圆满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努力创新教育实践形式,丰富教育载体。一是机关党总支与旗法院党总支、贲红镇党委共同开展以“健康、快乐、奉献”为主题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联谊活动;组织35岁以下青年干警赴凉城县开展纪念“五四”青年节活动。二是密切军地关系,增进军地友谊,与武警察右后旗中队开展了“检警共建”活动。三是开展为民服务活动,采取宣讲法律政策、排查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党建等多种形式,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院内先后投入近10万元,为土牧尔台镇富新苑社区实施了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加强社区党组织阵地建设等工程,土牧尔台镇富新苑社区党总支已成为全旗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示范点。

  ---积极创新党建工作,带动检察工作发展。进一步强化以党总支为中心、党支部为支点的党员干部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推进党组织、党员评星定级和践行承诺工作,带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基础建设等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积极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依托“察哈尔·检察讲堂”,通过讲授检察业务知识、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讲话精神,有效增强干警学习钻研业务的能力;为应对新刑诉法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院领导和检察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干警深入学习并掌握新刑诉法。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原原本本地学习研读,深刻领会修改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全面掌握修改内容,准确理解立法原意,做到学懂弄通,融会贯通,熟练掌握,为新刑诉法的实施打好基础。

  ---继续实施文化育检,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发挥了检察文化陶冶情操、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作用。不断充实院内各类文化团队,机关乐队代表察右后旗参加了全市干部职工文艺汇演,并荣获三等奖,受到表彰,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文化软实力。

  ---“规范执法年”、“信息化建设应用年”活动进展有序,执法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按照上级院开展“规范执法年”、“信息化建设应用年”活动的部署,积极行动,强化措施,做到了工作制度、办事程序、诉讼环节制度上墙,执法人员挂牌上岗,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印制了便民联系卡在辖区内广为散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检察干警执法和廉政档案,形成了对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环节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和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提高了检察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同时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强化信息化应用工作,新增了18台笔记本电脑、7台便携式打印机,为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办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9件5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件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0件10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9件101人(含上年积存)。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轻微犯罪依法从宽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9人。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预防和减少了犯罪发生。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初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立案侦查3件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件4人,渎职侵权犯罪1件2人,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3件6人,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1件。与旗纪检委共同建成了全旗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使全旗广大干部职工受到警示教育。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依法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5人,依法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犯4人,纠正案件错误定性5件,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3件次。审判监督对95%的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100%。控告申诉检察认真开展集中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专项行动,圆满完成了党的十八大期间的社会矛盾化解排查工作,无涉检信访案件。监所检察进一步强化对监管活动的监督,与法院、公安局联合出台《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制度》,有力地打击破坏监管秩序的违法行为,教育在押人员认罪服法,对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进一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民事行政检察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为强化民行检察监督手段纳入监督范畴,力求构建多元化的民行监督格局。鉴于目前法律对由谁作为“无名氏”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尚没有具体明确规定,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作为2起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无名氏”被害人判得死亡赔偿金60余万元,上交财政暂代保管。同时,与旗法院协商,并经旗委政法委同意,派出两名民行检察人员到旗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挂职任副庭长和书记员,通过参与办案,熟悉法院的办案流程,了解民事案件审查证据规则,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增加业务知识储备,提高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以及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全年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33件,督促起诉案件25件。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创新,稳步推进检察职能向下延伸工作,继土牧尔台检察室之后,今年7月,经编委批准设立了派出贲红和交通警察大队检察室,扩大了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范围。在旗委、政府大力支持下,旗财政局决定为检察院设立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基金。该项基金为每年10万元,从2012年起作为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救助检察环节无法获得救助赔偿的生活特别困难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坚持党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适时向旗委汇报检察工作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取得领导和支持。认真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做好人大、政协视察工作。

  此外,办公室政务、机关后勤管理、检务公开、检委会、司法警察、检察技术等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总之,一年来我旗检察工作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荣获“全区三八红旗集体”、“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旗检察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检察人员素质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距离,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办案方式的创新、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较低层次,科技强检步伐仍需加快;四是案件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我旗检察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旗的主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提高保障改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注重惩治危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犯罪。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严打力度。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二)要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要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上下功夫。要更加注重审查逮捕、公诉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批捕、起诉案件质量工作机制的完善,更加注重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要在“深化侦查改革,规范办案行为”上下功夫。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转变侦查方式,充分发挥信息引导侦查、服务侦查的功能和作用,提高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要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坚持职务犯罪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社会预防格局的形成。诉讼监督要在“改进薄弱环节,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要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为契机,全面提升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力度,认真解决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

  (三)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立足职能,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严肃办理和积极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要进一步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文明接待窗口建设,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要开展典型示范、岗位实践等活动,提高广大检察干警了解群众心理、运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的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办案数量与质量并重,突出抓办案效果的办案管理机制。办案质量要以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是否有机统一为标准。要根据高检院的要求,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建立起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2013年底前要设立案件管理中心。

  (二)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首先,要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确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其次,要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第三,要完善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四,要坚持从优待检,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调动每个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要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领导体制相适应的各项工作机制建设。要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的系统抓党建的机制,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院党组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认真执行旗委和上级院的决定和部署,加强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报请备案审批制度,发挥检察机关的体制优势,增强法律监督的合力。

  (四)要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执法规范化。围绕确保执法公正,切实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控告申诉等各个环节的相互制约,重点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大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检察队伍要严格管理,认真贯彻中政委“四个一律”的要求,对违反党纪和检察纪律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坚持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五)要健全检务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检察经费增长机制,确保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要根据新的“两房”建设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新建“两房”项目的规划、立项、建设工作,力争在两年内完成新办案技侦大楼的建设。要加强审计和监督,实现对经费和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加强装备建设,及时做好检察装备的配备、更新,保证办公办案工作的需要。

  三、以“四项建设”为载体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

  (一)要大力推进检察人才建设。要大力加强检察官人才、检察辅助人才、检察行政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学历层次。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检察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扎实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提升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要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培养开发、选拔使用、保障激励等机制,改善人才成长环境,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局面。

  (二)要大力推进文化育检。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干警文化生活。要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建好院史陈列室、荣誉室等教育场所,保持全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窗口单位的荣誉。

  (三)要大力推进科技强检。要把加快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加强检察办公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公文全部网上办理,推进检察统计、检察档案、检务保障、机关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队伍管理机制,提高队伍管理水平。

  (四)要大力推进强基固本。要继续保持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和“集体一等功”的荣誉,带动和提升整体水平。深化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不断激发自我建设、自我发展的活力。要继续以派出苏木乡镇检察室为主要形式,深入推进“延伸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保障全旗经济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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