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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3日在察右后旗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安世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年初旗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旗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创新亮点,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立足执法办案,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我院始终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抓学习提素质、提能力,以抓规范提公信、促公正。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继续以“察哈尔·检察讲堂”为平台,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不断深化学习成果。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警实际问题。院党组一班人带头学习讲政治守规矩,带头自律做表率树榜样,积极协调旗委、政府,解决干警各种津补贴,配齐配强了院纪检部门专职纪检干部,并报请旗编委设立监察室。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警能力素质。继续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和司法考试,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的各类培训25人次,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积极参加全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1】示范院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已完成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并上报自治区检察院审批。四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和“一案三卡”2】监督办法建立健全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使全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与全院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洁从检责任书》,切实抓好队伍、办案和行政“三项安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着力公正公平,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上级院《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在规范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地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了各个环节任务。在学习教育阶段我们以强化学习为主,以提高认识为要,把学习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在对照检查阶段我们始终把查找问题作为关键点,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等途径,查找问题全覆盖、无死角。聚焦《全国、全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排查表》列出的101个问题,我院共查出司法不规范问题3项6件12人,形成了“问题清单”,对不规范问题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所查出的问题已得到全部整改。继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3】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院、市院下发的抽样检查评估标准进行自查、互查和复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围绕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突出法治建设、服务改革和保障民生,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着力保障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准确、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3件70人,同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8.2%和32.1%,经审查批准逮捕37件44人,不批准逮捕15件25人,退回公安机关1件1人(因管辖问题);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86件127人,同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下降10.4%和3.1%。经审查提起公诉81件116人(含上年积存17件22人),决定不起诉9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起诉6人,因不构成犯罪不起诉1人,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起诉2人),报送市院6件7人,无撤回起诉案件和无罪判决案件。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旗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全年决定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4件12人,渎职侵权犯罪1件6人(1人为副科级),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在保证办案力度不减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后在旗电力公司等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11次,受理预防咨询58人次。11月下旬成立预防宣讲团,深入到全旗各苏木乡镇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活动,历时半个多月,取得良好效果。同时,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工作,全年对参加招投标企业进行行贿档案查询191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一是增强监督意识,切实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2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案件1件1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1件1人,纠正漏捕3件4人,作出有罪判决3人;依法追诉漏罪2起,追诉漏犯9人,依法对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进行审查,对2起案件的判决提出抗诉,得到上级检察院的支持;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8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二是控告申诉部门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排查专项活动,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积极、稳妥地解决来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受理举报线索24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有力地打击破坏监管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同时强化对罪犯交付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年共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4人,审查拟特赦罪犯2人,对监管机关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口头建议5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书11份,与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4次四是民行部门不断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 1件,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份,均得到书面回复。

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按照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安排部署,5月30日,以党组书记讲党课正式启动专题教育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先后三次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会,组织各支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带头谈认识、谈体会。采取深入研讨、自查自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切实解决了不严不实问题。为持久深入地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了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通过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自觉纠正,全院干警爱岗敬业、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精神面貌和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善。

五、锐意开拓进取,推进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一)坚持科技强检,提高检察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的应用,积极推进网上统一业务系统的应用,严格规范网上办案流程操作。为侦监、公诉部门购置多台办案装备,投资50多万元为驻所检察室安装了网络监控设备。二是大力推进强基固本,积极打造功能齐备、管理先进的现代化“两房”建设。我院新建办案及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于2015年6月份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预计在2016年8月份投入使用。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理念,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共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207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条,公开法律文书43份。

(二)积极开展创新创优活动,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我院以全市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在察右后旗召开为契机,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目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开展了“八个一”5】(即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网、一榜、一卡、一人多岗)活动,争创“三型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通过以上创建活动载体,全面提升了我院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具体工作中凡是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都及时向旗委请示,取得理解和支持。二是认真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9月份,院领导亲自登门走访了我旗自治区级人大代表,并向他们征求了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对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检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12月份,开展了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旗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苏木乡镇代表以及旗电视台等媒体记者等30余人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深化了检察宣传工作,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亲和力,展示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此外,按照旗委安排,积极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驻村包扶工作,组织党员干警成立驻村工作队,协助“两”班子进行村庄规划,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先后投入4.3万元为包扶点清理生活垃圾、修缮院落等,美化了村庄、净化了环境,农村面貌有了很大改善。同时,办公室政务、机关事务管理、案件管理、检委会、司法警察等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旗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旗委的正确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工作的力度和水平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尤其是查办“十个全覆盖”工程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明显欠缺。二是检察队伍素质、执法能力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要求还有差距,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任务十分艰巨。三是办案力量不足,特别是业务骨干人才缺乏的问题仍然突出。四是执法不规范现象还时有发生,办案水平还需下大力气提高。五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了解不够,检察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关键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底线,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院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提升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责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机关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突出打击“两抢一盗”、涉枪、涉毒、涉赌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犯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三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继续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坚定不移地抓好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加强案件线索摸排工作,特别是“十个全覆盖”工程领域中的职务犯罪线索,切实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良好势头。同时,立足执法办案,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抓好警示教育、预防调查等工作,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机制。

四是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纠正“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探索试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起诉等制度,积极构建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不断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使每一个案件实现公平正义。

五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的根基。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在解决“不严不实”上下功夫、见成效。持续整治“四风”问题,防止反弹和回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扎实有序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下大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问题。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

六是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检务公开制度改革,积极打造具有较高公信力的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搜狐新闻客户端;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遵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人大代表的审查意见,坚持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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