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3日在察右后旗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郝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按照自治区检察院提出的“三讲”“五抓”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履行新时代检察职责,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
会秩序
始终把打击犯罪作为重要职责,突出重点,全面发力。2019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6件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0件31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6件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9件6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9件47人,报送乌兰察布市检察院3件8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件3人,案件审结率为86.7%,比上年度降低8.9%。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件次,依法提出检察监督意见,法院全部予以采纳。
适时介入公安机关办理案件12件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侦查监督部门追捕漏犯4人。公诉部门追诉漏罪2起,追诉漏犯4人;对侦查、审判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件次,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得到书面整改回复。民事行政部门对一审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督促行政履职案件2件;监所部门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1人,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得到整改回复。
二、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发展
——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我院坚持案件办理与风险防控共同推进,建立捕诉防一体机制,积极参与金融风险和互联网整治,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办理了涉及受害人457人,涉案金额4455余万元的于某某等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围绕精准脱贫。一是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主动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范围,2019年为2名贫困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二是加强对口扶贫,驻村工作队协调帮助完善基础设施,带动脱贫致富;继续加大包扶村林下特色养殖、种植产业帮扶力度,支撑贫困户稳定脱贫,2019年底,全村101户203人全部实现脱贫,集体经济实现收益 12.4万元。同年7月察右后旗检察院党支部被旗委命名为“脱贫攻坚一线先进基层党组织”。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设立了“生态检察”专项办案组,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2019年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件 4人(非法采矿2件3人),提起公诉2件2人,(退回侦查机关1件);适时介入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坚决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发现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6件,全部审查终结;开展河湖“四乱”清理专项活动,加强了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
——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受理批准逮捕涉黑犯罪案件7件17人,提前介入案件3件,批准逮捕2件7人,提起公诉2件7人,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对市检察院交办的包某某涉黑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派员参与审查起诉。以“深挖根治”为目标,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案件审查和线索深挖工作,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0条;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守法治底线,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5件12人,检察机关认定2件7人;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实现“打财断血”,断掉黑恶势力经济来源,对刘某等4人涉恶犯罪案件,提出侦查建议,扣押犯罪嫌疑人房产两套,涉案车辆一台,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团伙死灰复燃。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与纪委监察委工作衔接,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2件2人,正在审查起诉1件1人。对李某某(县处级副职)、云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办理了白某某(正处级干部)涉嫌受贿罪一案,目前正在审查起诉中。就旗人民法院对戈某某等5人涉嫌玩忽职守罪和武某某、赵某某等三人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两起案件作出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上级检察机关予以支持。
——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19年8月27日与旗工商联联合举办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园区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参观、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活动中,为民企代表解读了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讲解了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知识,帮助民营企业防控风险、依法经营、创新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护民生维护民利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针对经营单位证件是否齐全、企业食堂及小作坊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食材原料采购渠道是否合法、食品安全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向监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份,督促监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将问题整改到位,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性侵、拐卖、虐待、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召开联席会、建立制度机制等多种形式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在我旗落地生根。全年共批准逮捕猥亵儿童犯罪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2019 年10月30日与旗团委联合开展“与法同行健康成长”送法进校园活动;11月1日,与旗团委、公安局、教育体育局联合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向中小学生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致广大青少年的一封信》150余份,使法制教育融入学校德育教育,让法治精神伴随青少年成长。
——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建成了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设有检察长接待室、情绪疏导室、律师阅卷室、案件受理室、法律咨询室,并与“两微”平台、门户网站、“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等新媒体平台对接,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提供综合性检察服务,打造一站式“舒心”窗口。全年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案件线索7件,全部进行了初核和分流,没有发生一起涉检上访案件;接待群众来访8次15人,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13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2人。
四、落实“五个过硬”要求,注重自律自强狠抓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航定向,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传承革命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彻底肃清周永康、令计划等流毒,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落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年”具体任务为抓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锤练过硬本领。针对自身能力的短板、不足,下大力气抓紧抓实提升。大规模开展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全年参加上级院集中培训23人次,网络培训全员覆盖;根据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安排,按照1:1:1比例组建了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实行捕诉一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业务能力建设中,开通运行“检答网”,强化检察业务交流与指导。
——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推动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化,用标准化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全面发展;通过开展学习党史党章、参观纪念馆、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先进事迹、主题党课、学雷锋自愿服务和党建知识考试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强化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固定党日、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扎实开展“评星定级”和公开践行承诺活动,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严明纪律作风。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总抓手,明确落实责任分解,检察长与院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继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认真开展“三个专项治理”行动,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深入整治干部队伍中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和“四官”问题。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严防出现违法违纪、不公不廉行为,今年以来,没有出现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情况。
——推进检察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占80%以上;认真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求,我院入额领导直接办案54件。二是深化司法综合配套改革。积极协调上级检察院制定方案,推动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有序推进聘任制书记员招录工作,我院招录的12名聘任制书记员通过层层选拔,目前已全部上岗。三是推动内设机构改革。为了推进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将原有的13个内设机构精简整合为5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设机构,进一步优化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布局。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以及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动态与成效、重大活动和典型案例等,弘扬检察正能量。全年共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172条,公开法律文书5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条,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709条。
五、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及时向旗委请示报告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取得领导和支持。认真落实监督法,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做好人大、政协视察工作。健全检察工作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先后举办了“‘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旗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进行座谈并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共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参加检察活动 50余人次,征求到意见建议20条,增强了监督实效。
各位代表,2019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旗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是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旗政府大力支持和旗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不协调、不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相对薄弱;三是队伍素质能力与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还有差距,专业化人才短缺;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够严谨务实,需要常抓不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等会议精神,时刻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边疆稳定,扎实做好重大节点维稳安保工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力度。发挥检察职能,严惩扶贫领域犯罪,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抓好服务民营企业各项举措落实落细,下大力气推进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权益保障难等问题。
二是加强民生检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深入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犯罪。加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犯罪惩治和公益诉讼力度,突出打击侵犯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犯罪。加强与纪委监察委工作衔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犯罪,坚决查处司法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统筹推进各项检察职能协同高效运行,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开展法律监督,紧扣中心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监督力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监督权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换位思考,改进办案方式,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
四是对标“四化”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持续实施《队伍素能提升工作规划》,提高干警专业素能;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检察宣传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强化内外监督,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党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各位代表,不平凡的2019年已成过往,新的征程已经开启,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将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旗经济社会平安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