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1日在察哈尔右翼后旗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郝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两件大事”,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瞄准一流、逢旗必夺、勇攀高峰为目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实现稳中有进。
一、强化使命担当,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加力
(一)更加坚定维护全旗安全稳定。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察右后旗,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依法从严办理28件非后旗籍涉缅遣返涉诈人员相关案件,形成震慑。2024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2件9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7件66人,依法决定不批捕25件2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6件16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3件120人,不起诉16件18人,其余正在审查中。依托办案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1件1人。
(二)更加有力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涉企执行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主动深入走访企业6次,为企业提供廉政风险防控和预防犯罪指导、安全生产、反诈教育宣传等“一站式”法治服务,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依法经营。尽最大可能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打击破坏市场经济、金融秩序犯罪2件2人。审慎稳妥办理涉民企案件7件,纠正违法3件,依法对涉民企人员不捕6件、不诉11人。
(三)更加主动服务美丽察右后旗建设。依法惩治破坏环境类犯罪,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采砂等犯罪起诉9人。依托火山草原检察官流动办公室,聚焦破坏乌兰哈达火山群生态资源环境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实现火山草原生态环境共建共护。守护火山草原的做法被国家级媒体《检察日报》刊载推广。
二、强化人民至上,在做实检察为民上持续加力
(一)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1人,起诉2人,其中一人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批准逮捕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办案中坚持特殊保护、多维度救助,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并向“甩手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履职尽责。全面综合履职,向行政机关及时制发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整治。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防范欺凌、预防性侵、网络安全等进校园开展普法宣讲18次,覆盖师生2000余人。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联合职能部门开展系列关爱未成年人主题活动,持续跟进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
(二)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更新办案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办理案件89件126人,依法不捕23人、不诉21人。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在未成年人保护、养老、安全生产治理等领域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4份,回复率100%。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公益诉讼”联动工作模式,邀请9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全程参与办案,有效提升了线索发现、调查取证、跟进监督效率。其中我院督促整治居民小区与集二国际联运干线间环境污染与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被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益心为公”专刊刊载。
(三)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各类案件线索17件,均妥善做好分流办理,及时答复、回应群众诉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办结司法救助案1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6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旗总工会、人社局等多部门共建联动机制,会签工作规则,有效推动劳动法律监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预防和化解。
三、强化主责主业,在提升监督质效上持续加力
(一)刑事检察提质做强。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全年适时介入侦查机关办理案件 13件,监督立案9件、撤案5件,追诉漏犯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7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提出抗诉2件,均得到市院支持,其中1件已获得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社区矫正和监管活动等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1件,已全部督促解决。
(二)民事检察突出精准。落实民事检察监督贯穿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理念,聚焦群众关心的裁判不公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件,制发检察建议11份,建议采纳率100%,其中对2件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纠正了1起涉资金监管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通过全面履职促进案件办理取得良好质效,该案件入选自治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行政检察力求突破。围绕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热点,开展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0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份,均得到整改回复。做实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聚焦环境资源、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0件,对15件相对不起诉刑事案件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行政单位落实行政处罚。
(四)公益诉讼检察稳扎稳打。加大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力度,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7份,采纳率100%。如:我院对一起非法采矿案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又提起54.2万元惩罚性赔偿金,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发挥了威慑警示作用。聚焦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制发4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推动旗域内长城保护和察汗不浪古城保护工作,助力文化事业发展,服务北疆文化建设。
四、强化队伍建设,在夯实发展根基上持续加力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铸魂。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将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完善领学、讲学、自学机制,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化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并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平台做好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进一步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坚持以作风建设塑形。狠抓管党治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化“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全市检察机关反面典型案例通报4起,观看警示教育片5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年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6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
三是坚持以素能建设固本。狠抓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组织6名人员参加全市各条线竞赛,做到“以赛促学、以学促干”,2名检察人员获得个人荣誉,一部门获得集体荣誉。深化京蒙检察协作,分两批10人赴京开展“沉浸式”学习锻炼,切实提升队伍履职素能;北京市朝阳区、石景山区、房山区及张家口、大同市等检察院对我院进行回访交流座谈,并建立互学互鉴机制,推动多地检察协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坚持以文化创新赋能。强化理论研究,1篇文章在“鄂乌双城·崇实论检”征文中荣获二等奖;1篇文章在自治区级杂志专题征文活动中被选用刊载。涵养检察文化,1幅摄影作品在市院书画摄影展中展出;两幅书法作品在全区检察机关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得三等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自编自导自演的民族团结题材舞蹈《相亲相爱》,荣获自治区检察院“优秀表演奖”,展现了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砥砺奋进的新面貌、新作为。
五是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撤销院机关党支部,通过换届选举成立总支,配齐配强总支委员,平均年龄为35周岁。深入推进“党建+N”矩阵建设,形成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积极发挥党建带群建凝心聚力作用,扎实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党日活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授予“坚强堡垒模范党支部”荣誉称号。
五、自觉接受监督,在提升司法公信上持续加力
扎实推进司法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向旗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常态化做好代表、委员联络走访工作,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座谈、观摩庭审、公开听证等活动58次,切实把接受监督做在日常、做到经常。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66件次,接待律师阅卷44次,让监督更直接、更深入。常态化发布检察业务数据531条,公开法律文书8份;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讲好检察故事,全年“两微一端”平台共发布信息4635条。
各位代表,回望刚刚过去的2024年,全旗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依靠的是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旗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旗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检察服务保障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力度还不够;三是检察队伍办案理念、业务素能与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专业化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还需持续用力。